黨群建設Party Construction
二O一五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安排
發布時間:2015-07-06 14:59:24 來源:本站 閱讀:19305
二O一五年總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中央紀委十八屆五次全會、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省、市紀委十屆五次全會精神,按照太原市住建委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部署和總公司黨委工作安排,堅持從嚴治黨,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落實“兩個責任”,強化監督執紀,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始終保持狠剎“四風”和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為總公司的全面、穩健、快速發展營造清正、清明、清廉的良好環境。
一、嚴明黨的紀律,確保政令暢通
加強黨紀教育。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紀委十八屆五次全會上提出的“五個必須”為重點內容,引導黨員干部強化講紀律、講規矩意識,嚴守黨紀黨規,恪守政治信仰,堅定政治立場,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嚴格執行黨紀政令監督。加強對黨員干部執行政治紀律的監督檢查,堅決糾正無組織、無紀律行為,嚴格查處欺騙組織、對抗組織的行為。保證中央、上級部門以及總公司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領導干部在涉及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時要按規定向黨組織請示報告。要對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情況開展有針對性的抽查核實。加強對組織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問題突出的要啟動問責機制,嚴格追究責任。不定期開展“政令暢通”情況的督查,對不能落實黨委、行政下達的目標、任務的責任單位(部門)和責任人員,予以通報并追究責任。
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堅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基本制度要求,切實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各單位(項目部)要堅決執行《關于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意見》等制度。總公司要加強對“三重一大”事項民主決策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適時組織開展對各單位(項目部)議事規則、辦文辦會、財務管理等各項內部制度建立健全以及落實情況的專項檢查。
二、引深宣傳教育,深植廉政文化
持續創新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形式內容,深入開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黨風黨紀和廉潔自律教育。充分發揮典型腐敗案件的警示作用,特別是發生在我省的、近期的腐敗案例,通過學習警示教育資料、觀看警示教育片、參觀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種方式,讓廣大黨員干部受警醒、明底線、知敬畏。認真落實廉政責任談話、任前廉政談話、信訪監督談話“三談”工作制度,繼續開展關鍵崗位和黨員領導干部集體廉政談話活動,強化干部廉潔自律意識。開展“黨紀條規教育年”活動,重點開展對廉政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宣導和學習,確保黨紀條規執行到位。實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繼續開展“廉政文化進工地”活動,借助總公司內刊、網絡、手機等平臺,提高廉政文化建設的覆蓋面和滲透力,努力營造廉榮貪恥的文化氛圍。
三、推進制度建設,防范廉政風險
進一步完善公開制度,對外實行辦事程序公開,對內實行企務公開。對與職工群眾利益相關的信息做到事前及時公開。推進決策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著力打造“陽光企務”。
加大干部日常管理監督力度。認真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總公司有關文件規定,建立領導班子、領導干部情況定期分析機制,經常了解情況,加強綜合研判,把干部日常表現、作風狀況作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重要內容,切實運用好談心談話、提醒談話、誡勉談話和函詢等日常管理監督干部手段,充分運用信訪舉報查核成果,對干部中的不良苗頭早打招呼、及時提醒、認真幫助,對存在的問題嚴肅處理。
堅決遏制干部“帶病提拔”。建立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紀實制度和干部“帶病提拔”問題倒查機制。落實和完善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制度,特別是干部任用動議責任,嚴肅追究“帶病動議”,解決薦人失真失實失當等問題。對新提任干部,要認真審核個人申報情況和個人檔案,實行組織、紀檢、審計等職能部門聯合審查鑒定,存在疑問的暫不提名;確有問題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對新提拔的干部,要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
堅持基層單位、項目部行政一把手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加強對各單位財務收支、資金使用、大宗物資采購情況的審計監督,杜絕在關鍵崗位和重要環節出現違法違紀事件。
要嚴格制度落實,加大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制度不落實和落實不力的,要堅決追究責任,強化制度的執行力和約束力。
四、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
要堅持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鞏固和拓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牢固樹立持續整改、長期整改的思想,推進集中反“四風”改作風轉為經常性的作風建設,形成作風建設新常態。進一步加強對中央關于厲行節約、公車配備、公務接待、職務消費等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大對頂風違紀行為的公開曝光力度。督促各單位(項目部)加強以“三公”經費控制、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為重點的制度建設。開展正風肅紀專項整治,狠剎“四風”隱身變異出現的新情況。定期開展作風建設和廉潔自律檢查,堅持抓早抓小,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防止小毛病演變成大錯誤。
五、嚴肅案件查辦,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黨紀法規,加大信訪舉報調查核實力度,嚴肅查辦領導干部濫用職權、貪污賄賂、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等違紀違法案件;嚴肅查辦發生在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資金使用等環節以權謀私的案件;嚴肅查處干部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強和改進案件監督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有關制度,更加注重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加強對典型案件的剖析警示,充分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和震懾作用。
六、完善保障機制,切實推動“兩個責任”的落實
強化主體責任落實。要緊緊抓住落實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圍繞嚴明黨的紀律、加強權力制約監督、糾正損害群眾利益、持之以恒糾正“四風”等重點任務,把責任細化分解到具體崗位、落實到工作環節,找準工作著力點和突破口,以重點工作的推進帶動各項責任的落實。實行基層單位黨支部主要負責人向總公司黨委或紀委述紀述廉述作風述責任落實情況的制度;實行總公司黨委主要負責人對基層單位黨支部主要負責人重點約談制度,實行嚴格問責制度。
強化紀委監督責任的落實。紀檢監察部門要按照上級紀委的有關要求,切實履行監督職能,協助單位“一把手”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建立健全監督制度,強化監督執紀問責,保障各項部署落實到位。
抓好“一把手”的責任落實。繼續落實總公司中心工作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的工作機制。總公司兩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要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抓不好黨風廉政建設就是不稱職的意識,嚴格履行“一崗雙責”。各單位(項目部)“一把手”要認真落實“四個一”的工作任務:對責任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排部署;主持召開一次匯報會,聽取責任范圍內有關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的匯報;對關鍵崗位干部、新任職干部或群眾有反映的干部進行一次以上廉政談話;對責任范圍內的不正之風問題至少進行一次調研并提出解決措施。
抓好紀檢隊伍的自身建設。一是嚴格紀律管理。紀檢監察部門要牢固樹立執紀者更要自覺守紀、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的意識,自覺接受各方監督,爭做守紀律、講規矩的表率。二是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敢抓敢管,敢動真格,進一步增強執紀力度。三是加強紀檢監察干部和黨風監督員隊伍的業務培訓,不斷提升總公司紀檢監察干部和黨風監督員隊伍的業務素質、能力與水平。四是充實隊伍力量,增強工作實效。各單位(項目部)要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黨風監督員的配備與管理,進一步提高紀檢監察工作的科學化水平。